丽江流官,清雍正元年(1723),丽江实行“改土归流”,推进了丽江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,特别是最初来丽江的流官杨香、管学宣,对开发民智、倡导文化作出了突出的贡献。
杨香,东北辽宁人,丽江第一任流官知府。雍正二年(1724)春到丽江就任。他是一位有才华而且廉洁的官员,任职期间在丽江办过不少深得民心的事。史载他“抵郡(丽江)视事……乃首查民病,免除每年苛派万余金;次出良民之在庄院为奴者五百余户,均平赋役、招徕劝垦……授以种稻之方,鼓其向学之志。……定制度,严吏役、清盐政、兴水利、编保甲、画经界、禁游惰、 励风俗……一载之间,凋敝渐起。”
杨香任期,最值得称道的是创立了丽江“雪山书院”,让平民百姓子弟也能进“学宫”学习汉文化。这在丽江文化教育的发展吏上是一个崭新的里程碑,意义十分深远。杨秘任内, 还在丽江筑过一座土城(过去,丽江没有城墙,据说是木字加框而成“困”字,故木氏不准建城墙)。他还在丽江玉龙雪山悬岩上大书“玉柱擎天”四字,气势磅礴、笔力雄厚。
对丽江文化教育贡献突出的另一个流官是管学宣。管学宣,江西人,进士,乾隆元年(1736)来丽江任知府。府志称“其离任时,郡人老幼攀辕注送,数十里络绎不绝,士子有送至二、三日路程者。”
管学宣到任后头一件事就是抓文化教育,他“多筹措资金,重整书院、广设义学;鼓励子弟入学,……甚有子弟不赴学,严惩父母者,又有百姓不赴学,究责乡保者。”府志还称他“购书籍、聘名师,寒士便之。每夜深,出门巡察,发现勤于诵读者,记其门,资以薪米。由是士风日上。”管学宣还常常到学馆书院亲自给学生讲课,阅卷,对丽江各民族学子寄予很高的期望,他在《下东课士说》一文中说:“丽山水清淑,人士英敏,将必有握珠抱玉,崛起于雪山玉水之间者”。丽江后来的历史表明,管学宣的预见是对的。改土归流以来,丽江人才辈出,这与杨香、管学宣等开创性的工作是分不开的。
刘思善,字後吾,明末北丽江胜州期纳清水驿人。天启年间有一天,丽江清水驿南首刘思善家邻居何家发生火灾, 人们在抢救何家财物时,有人在忙乱中将何家的一袋三百多两白银,从火灾房内丢出墙外,落在了刘思善家院内,刘思善一见,急忙将此白银收藏好,并无任何人知道。第二天,刘思善设宴,把受灾的何家老小请来,当面把拾到的白银还给何家,悲痛欲绝的何氏主人一看到原封不动的家传财宝,转悲为喜,并当场表示要拿出一半白银送给刘思善作为报答,自己只愿收回一半。刘思善坚决不受,说:“你家遭此大灾, 我怎能忍心要你的银子呢?如果我是贪图不义之财的小人,就不会请你们到家中把拾到的银子还给你家了”。何家老小感激万分,离开了刘家。之后,何家用此白银重建新房,重振家业。
刘思善拾金不昧的事迹,在丽江当地广为传颂。丽江北胜州官府知道后,送来大书“德寿还金”的匾额挂在刘家。并将此事上报云南布政使司和朝廷,表彰其功德。清代雍正六年(1728),为弘扬刘思善的这种善行仁义精神,北胜府知府石去浮,将刘思善的姓名牌位列入丽江永北府的忠孝节义祠中。每年春秋二季,本府人士都到祠中祭祀参拜。
刘思善拾金不昧的事迹,到了清代翰林院编修国史时,还编入《广事类赋》一书。乾隆《永北府志》,光绪《永北直隶厅志》也把刘思善的事迹列入其中。到民国初年,国家教育部门编写《共和国修身教科书》时,又把刘思善拾金不昧事迹作为其中一篇课文,收进教科书中,在全国中小学校广为传播。